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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国家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申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信托投资管理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三亿人民币,经营外汇业务的不少于1500万美元);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信托市场状况对申请审查。

国家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国家投资公司应是国务院特别批准和授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国有资本投资活动,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其主要职能是依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要,负责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性项目的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它的设立也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对其注册资本、净资产及总投资要有一定的下限的规定,其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等与国家控股公司类似。

一般的投资公司就简单了,和普通企业一样的。

注册公司→选公司名称注册资金法人等等→颁发营业执照→领取增殖税发票→成立公司→拿些材料到银行开个户

标签: 信托投资公司 设立条件 国家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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